我畫了一隻生蠔。畫完之後,我看見其中一隻缺了綠豆大小的一點灰。
我盯著它。我知道那裡該有什麼,我甚至在腦裡看見自己怎麼補 ── 像 Photoshop 的 stamp,從旁邊取樣、點一下、蓋上去,乾淨無縫。我做了十二年設計,那個動作在我手裡比呼吸還熟。
我看了又放下。想去調那個灰,又停住。再看,再放下。
最後我沒有補。
我說不出理由。我只知道,補上去,那隻生蠔就沒有了。
後來我才明白,那半秒鐘裡打架的兩個,是我自己的兩半。
我讀了三年設計,做了十二年設計,再之前還做過幾年文員。那十七年,我的工作只有一件事:把話說清楚。用色會不會令人誤會?主題會不會模糊?我常常比客戶更早問出這些問題,然後一直修,修到沒有一個地方讓人困惑為止。
我以為那就是我。
原來不是。那是我的能力,不是我的天性。
我的天性,是想留一點沒說完。
這兩個東西,在我身上打了十七年,而我一直站在補縫的那一邊,因為那一邊有薪水。
年輕的時候,我在看過竇加的《舞蹈課》。我盯著左下角那幾條紗裙,心裡一直問:怎麼畫到的?怎・麼・畫・到・的?還有第一條裙上那道金色絲帶,我看了很久 ── 為什麼看起來那麼金?
我也看過蒙娜麗莎。我心裡問的是:真的這麼平坦嗎?
我從來沒有去查書。
我一直以為那代表我只是好奇,不是熱情。我以為真正熱情的人會去學、去查、去鑽研,而我什麼都沒做,所以我大概只是喜歡看畫而已。
現在我知道我搞反了。
好奇才會查。查到答案,問題就結束了,人就舒服了。像「太陽系是不是在飛行」,我立刻就查了。
而那些畫,我問了三十年,一次都沒查。
因為我不要那個會讓我舒服的答案。我要繼續待在那個問題裡。
一個讓人甘願在困惑裡待三十年、不要答案的東西,那不叫好奇。
那叫著迷。只是它太安靜了,安靜到我自己都認不出來。
我六歲的時候說想當畫家。爸爸說,畫家會窮。
於是我在小六把志願改成設計師。我是真的喜歡平面設計,也真的做到了。所以十多年來,我從來沒發現那是一個代替品。
那句話後來變成了很多東西。變成我報價永遠比同行便宜,而且不自知。變成我拍照時怕別人看見我過得好。變成我看著自己的畫,第一個念頭是「別人會怎麼看」。
而那個說「畫家會窮」的人,在我廿六歲時,把學費交到我手上給我修讀設計,一句話都沒問。我拿到獎學金那天,他把獎狀收好,直到我第一次帶先生回家,他把它翻出來,大聲唸給他聽。
他早就改口了。
只是「畫家會窮」那句話留了在我身上,我一直替他說下去。
現在我在畫油畫。畫了六幅,用的是水調的顏料,一管水就開始。古人要自己磨顏色,用鉛白磨到中毒。我一邊畫一邊覺得,我實在太幸運了。
我在畫一個系列,叫《歪掉仍美好》。一個裂掉的手沖壺,咖啡照樣流。一個歪掉的生日蛋糕,笑臉累到滑到邊緣,還有一絲奶油牽著。一間歪了幾百年的英國房子,窗還亮著。
我不題字。也不解釋。
之前有人跟我說,你畫這些,沒有人知道你想說什麼。
我現在知道,這正是重點。
那隻生蠔缺的那點灰,不會有人發現它本來可以在那裡。
只有我知道。
而我選擇讓它缺著。
那一點缺,是我第一次,明明有能力補,而選擇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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