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年八月底的時候跑到台北去唸書的,屈指數來,已近數月。諷刺的是,當我習慣並培養出人在台北的旅居感的同時,卻有很多我以前很喜歡的台北「珍寶」去了香港。例如陳綺貞,明明我去了政大讀書,但行政大樓周圍早已沒有陳綺貞這樣的氣質少女在彈結他等著我去搭訕,陳綺貞卻去了香港開演唱會。同樣要去香港的,是誠品。
誠品兩年之後進軍香港,尚未選址,知識份子已舉手歡迎。如果誠品不是一間書店,不是一個品牌,絕對可以是個民族英雄。我一直懷疑香港有多少人會看國慶閱兵,對解放軍的氣勢評價如何,但若訪問尋常一個大學生,答案恐怕不及一個誠品。打開電視新聞,連台灣媒體也有報導財政司長曾俊華去誠品參觀,對方夠膽請曾俊華聽一首My Little Airport 的《Please Die Donald Tsang》。香港政府還以為請到諸葛出廬,殊不知誠品來港,實情是劉備入蜀。
言明在先,我不喜歡誠品,管它到底是不是劉備,是不是人民(文)的曙光,素來我也沒有好感。可能因為它的鋪張,或者因為它的虛偽,明明是個書店,實際上卻是假惺惺的百貨公司。或者說,這個年代麥當奴也變Mc Café,偶像女星也變才女,誠品為什麼不能變成百貨公司?至少它還是有賣書的,而且還賣得算是最齊全的。或者是不喜歡它太齊全,使閱讀和閱讀的習慣變成這麼一件容易濫竽充數的事情,就如滿街都是單鏡反光的巨炮,但多少人真的懂得拍照?多少人會自覺什麼是應該拍照的時間、應該拍照的事物,而不純粹是旅行?
有如各式文藝青年心目中永遠高潔、華麗而優雅的朝聖地,它的名字叫誠品,沒有一個稍讀過書的人對它感到陌生。況且,就算沒有讀過書,也會想去用力呼吸一下那象牙塔的空氣,便如每個了無情趣的男生雖然沒有送過花,但到底知道度蜜月要去夏天的北海道看薰衣草。誠品大抵就是書店之中的北海道,這句話有兩重意義,第一是它有如北海道綿綿千里百花開的大自然,窮究下卻是商業化到一個你只會認同它矜貴,但不會抱怨它昂貴掠水的幻局;第二是只有當你來到北海道,你才會有這樣的幻覺,將厚重乏味、四方平板的書,看成是婀娜多姿的薰衣草,翻閱有香,花香、書香,甚至女人香。是的,在誠品看書的女生,不用化妝,用不著穿明牌,你也覺得她的側臉是陳綺貞,背影像桂綸鎂。換了在香港裝橫欠奉、家徒四壁又僅不足十坪的二樓書店,就算有薰衣草出售,你也只會以為是卑賤的野草。有報告調查,亞洲各大學生對台灣最感興趣的地方,誠品一枝獨秀,高據榜首。我沒有想過批判這種被文化工業洗過了腦的消費心態,百多年前,經濟學家偉伯倫便說,不事生產的有閒階級得依靠炫耀性消費去證明他們的有閒階級身份。作為其中一個在阡陌花田裡默默筆耕的稻草人,我榮幸這些自命貴族的文藝青年,願意將我收割出來的野草,戴在頭上作粉飾,炫耀他們所信奉的末日貴族主義。
只要有人肯買,無論最後是用來看的,還是用來戴的,我也覺得總好過堆滿貨倉。我不悲觀,這是一種樂天的想法,當想到有人拿著張愛玲的《色.戒》在看(還必須是新版的《色.戒》,因為對方是先認識李安和湯唯,再想去結識張愛玲的),有人搶購著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緊抱在手,似乎要送給大學女友作聖誕禮物(不用說也必定是電影版情意濃濃的新封面,而不是經典古舊難作情人枕頭書的紅綠雙冊),而同時,有人手裡戴著數千萬的鑽石戒指;當想到,他們都一樣因此而自覺高貴,顯露品味,我覺得,已經賺了,甚至覺得,贏了。從忠孝東路贏到和平西路。
Saturday, February 19, 2011
紅眼:《誠品不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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