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5, 2007

粉紅色的大笨象



早幾天,又多帶一隻粉紅色的大笨象回家。

我一直都在收集粉紅色的大笨象,
不過從來沒有刻意找,剛巧碰見就買。
沒錯,只要是粉紅色的大笨象,
價錢接受、家裡放得下,就一定買。
(除非它實在醜得可以--我才不會如此虧待自己的情意結。)

呀…我以為自己可以不經意地,
將舊有的粉紅色一點一點地趕出我的生活,
原來事實並非如此容易。
似乎我情感裡的某部分,
仍會被這非常之少女的顏色吸引。

收集粉紅的大笨象,
只不過因為從前從前,讀過的張小嫻的一篇文章。


*

《怎樣忘記他?》  張小嫻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他? 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 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努力想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
『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
你忽爾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
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
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他,
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
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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